1、周口市深夜发布三号公告:全市停售退热药,停售的原因是因为全市范围内已经有了新冠病毒的确诊病例,为了防止人们把普通的感冒发热和新冠病毒的发热混为一谈,从而耽误了新冠病毒的治疗,把病毒传播给更多的人,所以周口市发布三号公告,全市要全面停售退热药。
据了解,1月10日,老百姓大药房、朝阳大药房多家药店在会员群中宣布,根据主管部门通知,即日起暂停销售解热止咳药(感冒药说明书涉及治疗发热、咳嗽)。同时提醒药师戴口罩。近年来,我国出现了新的冠状病毒性肺炎病例,并表现出家族聚集的特点。
不再销售。杭州以负面清单形式进一步明确,所有零售药店不得配售解热止咳药含西药、中成药,特别是含有可待因、麻黄碱、对乙酰氨基酚、阿斯匹林、吲哚美辛等成分的解热止咳药,舒林酸、萘普生、右美沙芬、戊四醇和布洛芬。
药品过期失效:药品是有保质期的,也就是说囤药是为了不时之需,眼下根本就用不上。放在家里过了药品的有效期,也就不能再服用了。这简直就是一种不必要的浪费。
即日起,放开零售药店停售的263种药品销售限制,与原登记药品一起纳入实名登记管理,录入浙江省药品监管管理局“零售药店购买发烧、咳嗽药品信息登记系统 ”。零售药店原封箱停售的药品自行解封,检查确认药品有效期、外观性状等无异后,按规范要求上架销售。
一般像这种通知发布之后,不少市民都会赶到药店去抢药“屯药”,除了销售治疗发热、咳嗽类药品外,其他一些药物,比如板蓝根、抗病毒口服液等相关产品的需求量也会进一步提高,因为这些药物在人们的心目中也是对于预防病毒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关于全市零售药店线上线下暂停销售四大类药品的通告为坚决阻断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途径,有效遏制疫情扩散,根据市疫情防控办要求,自即日起,全市零售药店暂停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等四大类疫情监测药品销售。
1、这四类药品指的是:退热药、止咳药、抗病毒、抗菌素药品。
2、截止到目前,济南已经提出了四类药物暂停销售,第一类药物指的是帮助人们减少体温的退烧药,第二类药物指的是减少人们咳嗽频率的止咳药,第三类药物和第四类药物分别指的是抗病毒类型的药品和抗细菌类型的药物。
3、由于受到疫情的影响,济南市目前药店已经全面暂停销售四类药品,这四类药品包含退热药、止咳的药、抗菌药以及抗病毒的药。这其中包含一些常见的消炎药及止咳糖浆等,都是无法再次销售了。
1、唐山市关于禁售四类药的规定,全市零售药店暂停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等四类相关目录药品。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监管局就零售药店疫情防控措施进行部分调整。
2、第四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药经营监督管理工作。工商行政管理、技术监督等行政管理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农药经营监督管理工作。
3、第一条 为加强安全技术防范管理,保护公私财产和公民人身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